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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谁?我也不知道。但也不算不知道,只是我不它容易找到一个大家接受的名词。这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问题,叫名与实的问题,据说年代久远,至少比爱情与玫瑰的关系久远,大概和柏拉图的精神恋爱差不多。但尽管久远,至今还有许多人在为此争执不休,就象辩论赛,输赢的关键在于技巧不在内容。
既然如此,我叫什么也无关紧要,就叫阿甲吧,据说这是一个很有来头的代用词,有人靠他写了一整本的博士论文,因此积淀在其中的历史远远大于A君这样的称呼。反正这个年头,赶不上最具原创还是古老一点,省得成为天才后面的蠢才。
说说我现在的生存状态吧,我现在在一个CISCO的路由器里,说是在里面,其实也不过是千分之几秒,但毕竟是我存在的一部分。前一个千分之几秒则在另一个联想的路由器里度过,中间的一个千分之几秒是在一根有些老化的铜质连线中度过的,所以耽搁到了千分之几秒。
我想我最初的来源是在那个男孩子的心里,心尖里。
而心尖里的那一点点,来源于一个女孩的指尖落下的一串电话号码。于是我的一个前辈背负着如此重要的使命穿越千山万水--经过了可数的若干个路由器服务器以及其间的连线,携带着这个数字又回到了这个城市,男孩的心彭然一动,又刹那间变的无力跳动,以至于有些窒息。
于是女孩家的电话在本该拨号上网的的时间响了,我的另一些前辈犹如凤凰涅磐一般在双绞线和交换机里从生到灭,他们诞生的刹那也就是挥灭的瞬间,但他们留下的光芒照亮了男孩和女孩,宛若在他们心中造了一座碑林。这些碑林都是为了心尖的舍利。
再以前,就是因为男孩从数以万计的姓名中以沙里淘金的细心和买福利彩票信心,选择了一个在同一座城市里的女孩,只因为他们装了同一个软件,在同一个时间上网。他们就成了庞大数据库里互相搜索着的两条记录,经过模糊处理,可以匹配。而由这两条记录的匹配,造就了我的前生和我的来世。
我在服务器里留下了我,但我没有停息,我继续飞奔向女孩的电脑;我在硬盘里留下了我,但我没有停息,我飞奔向电脑的显示器;我在显示器上留下了我,但我没有停息,我知道我要用最快的速度奔向女孩的心尖。
我只知道,我已经弥漫于男孩的周身,那心尖的一点象水中的墨水向空中的烟雾,用混沌的方式占领者周围的一切。我知道在男孩眼里,周围的一草一木,桌子椅子尤其是电脑,都已经被传染了,于是我也必须以我的今生,传向远方。而远方这一切,早已经染得天昏地暗,就象两只墨鱼。
过一会,我就会从显示器上消失。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会从服务器里消失,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从硬盘里消失,也许是一次不经意间硬盘的损坏没有备份,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从男孩和女孩的心里消失。我想不会,因为我在电脑里是三个字六个字节,或是三个词八个字节简写成六个字节,而我在他们心里只有一个字,而这个字不用任何代码,而是用心和血。但也许不久以后基因芯片可以虚拟。我想我也会转世投胎,这是我轮回的方式,只是我会变快,再快,更快,就象小李飞刀,因为我遇上了摩尔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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